2023年8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公告,向社會公開征求對于《國家發展改革委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十六批)〉及相關實施規則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請于2023年9月21日前,登錄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http://www.ndrc.gov.cn)首頁意見征求專欄,提出意見及建議。
在國家發展改革委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十六批)》及相關實施規則的通知中,涉及了兩款照明產品:
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燈:
征求意見稿中提出,自2024年3月1日起實施《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燈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有效期5年。2024年3月1日前出廠或進口的產品,可延遲至2026年3月1日按實施規則加施能效標識。
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
征求意見稿中提出,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產品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原質檢總局、原國家認監委2016年第14號公告中《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同時廢止。
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燈標準范圍:
GB 38450-2019 《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適用于以LED為光源,額定電壓220 V、頻率50 Hz,厚度不超過85 mm的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燈,包括LED光源及其控制裝置,外置控制裝置的厚度不計算在燈具厚度內。
不適用于具有耗能的非照明附加功能的LED平板燈、具有調光/調色功能的LED平板燈,以及在連續發光面上帶有彩色、圖案或裝飾件等的LED平板燈。
涉及LED產品,列入到我國能效標識實施產品目錄中有:
GB 30255-2019《室內照明用 LED 產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主要規定了室內照明用 LED 筒燈、定向集成式 LED 燈、非定向自鎮流 LED 燈的能效等級、能效限定值和試驗方法,不包括具有耗能的非照明附加功能或具備調光/調色功能的室內照明 LED 產品。
1、以LED為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AC 250V、頻率50 Hz,額定功率為2 W及以上、光束角>60°的LED筒燈,不包括使用集成式LED燈的LED筒燈;
LED筒燈,在LED模塊的類型相同,控制裝置的結構原理一致,透光罩的材料相同,出光口面尺寸相同的前提下,通過額定功率、額定相關色溫將產品劃分備案單元;
2、定向集成式LED燈,在LED模塊的類型相同,控制裝置的結構原理一致,透光罩的材料相同的前提下,通過燈類型、額定相關色溫將產品劃分備案單元;
3、非定向自鎮流LED燈,在LED模塊的類型相同,控制裝置的結構原理一致,透光罩的材料相同,燈頭型號相同,產品的外形相似的前提下,通過配光類型、額定相關色溫將產品劃分備案單元。
注:相同備案單元的產品填寫一份備案表,提交其中最小功率、最低色溫和透光率最低規格型號的檢測報告,其它規格型號產品可不再提交檢測報告。
GB 37478-2019《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燈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主要規定了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 燈具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級和試驗方法,適用于額定電壓為 AC 220V、頻率50Hz 的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燈具,包括 LED 光源及其控制裝置,不包括可獨立安裝的互聯控制部件或其他與照明無關的功能附件。
LED路燈,生產者或進口商應當按產品規格型號逐一備案。產品用途相同、LED模塊的類型相同,控制裝置的結構原理一致,透光罩的材料相同,產品外觀相似,通過額定功率、額定相關色溫將產品劃分備案單元(見下表)。相同備案單元的產品填寫一份備案表,提交其中;最大功率、最低色溫規格型號的檢測報告,其它規格型號產品可不再提交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