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服務
SDS和標簽制作:根據客戶需求提供包括歐盟CLP、美國HCS、 中國GB、聯合國GHS等不同要求及不同語言 的SDS及標簽。
SDS和標簽審核:根據提供的SDS和標簽進行審核,確保其合規性。
GHS/SDS/標簽相關的培訓和咨詢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是一份包含化學品危害成分信息、物理化學數據、人體毒理數據、環境毒理數據、事故急救、穩定性和反應活性、安全儲存、處置、防護設備、泄露處理等信息的技術說明書。目前美國、歐盟、中國、日本等國家已經普遍建立并實現了SDS制度,要求危險化學品的供應商,包括生產商、進口商和經銷商,在銷售、運輸或出口其產品時,必須提供相應的安全技術說明書。而標簽則需要準確并清晰的呈現在產品的包裝上。因此SDS和標簽就成為化學品在整個流通過程中必備的身份證。更重要的是,在國際貿易中,SDS的質量也是衡量一個公司實力、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配有高質量SDS的產品,勢必會提升市場對商家的認可度,帶來更多的商機。
化學品分類與標簽全球協調系統(簡稱GHS)是由UNECE(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發起的框架性文件,其目標是在全球范圍內對建立并統一危險化學品分類標準、危害信息交流工具(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目前GHS由聯合國與各成員國主管機構在全球范圍內進行逐步推進。雖然GHS在各國/各地區的具體實施狀況不盡相同,但在缺乏對當地法規全面了解的情況下,提供符合GHS規范的SDS和標簽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全球范圍內,較發達地區的GHS的實施已經較為成熟。如歐盟現行的CLP法規 (REGULATION(EC)NO 1272/2008)第八修正案已采納了GHS第五修訂版的分類 和標簽標準;
類似的,美國最新的HCS2012(HAZARD COMMUNICATION STANDARD)是按照 GHS第三修訂版制定;而目前中國的化學品分類標準(GB30000系列)及日本JIS Z 7252-2014則是基于GHS第四修訂版。
SDS需要由具有良好的專業知識、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制作,有些國家甚至要求該人員需具備相應資質。
SDS報告并不是一份有永久效力的報告。法規要求若發現新的危害性或暴露場景及風險防護措施改變時,供應商必須立即通知下游用戶并在6個月內完成 SDS和標簽的更新。
SDS是根據進口國的法律規定與要求編寫的。不同國家對于SDS的要求不盡相同,而且針對SDS的法規也不時更新,因此制作SDS時需跟蹤法規進展并及時進行更新。
如果提供的SDS信息不準確或者不完整,不僅可能導致貿易無法正常進行,還可能面臨嚴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