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歐盟委員會發布了多項授權指令草案,計劃延長《限制電子電氣設備中有害物質指令》(RoHS指令)中關于“鉛”的豁免條款。
核心修訂內容
▌ 豁免細分:
原豁免項 7(a) 將被細分為 7 個子項,即 7(a)-Ⅰ 至 7(a)-Ⅶ,每個子項具體針對內部電路連接、芯片焊接、密封材料、音頻轉換器等應用領域。
此次細分旨在明確界定豁免范圍,預防濫用及不當使用情形的發生。
▌ 有效期調整:
高熔點焊料中鉛的豁免:原豁免項 7(a) 將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新增的7個子項(7(a)-Ⅰ至7(a)-Ⅶ)豁免有效期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
玻璃或陶瓷部件中鉛的豁免:原豁免項 7(c)-I 和 7(c)-II 被新的條款取代,豁免有效期分別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并新增 7(c)-V 和 7(c)-VI。
作為合金元素的鉛在鋼鐵、鋁和銅中的豁免:原豁免項 6(a)、6(a)-I、6(b)、6(b)-I、6(b)-II 和 6(c) 被新的條款取代,豁免視不同條款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或指令生效后12個月,并增加了部分限制條件。
▌ 適用范圍變更:
新規或將取消按設備類別(如醫療設備、工業設備)區分豁免期限的做法,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將統一適用同一條款,從而簡化了監管流程,提升了執行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豁免不適用于存在兒童暴露風險的電子電氣設備(EEE)。但符合下述參數的例外:
此類EEE或其可接觸部分(無論是否有涂層)的鉛釋放率不超過每小時0.05μg/cm2(相當于 0.05μg/g/h); 對于有涂層的物品,涂層足以確保EEE在正常或可合理預見的使用條件下至少2年內不超過此釋放率。 法規修訂背景
根據現行RoHS指令,歐盟對電子電氣設備中鉛等10種有害物質的使用設立了嚴格限制。其中,多項關于“鉛”的豁免條款(原豁免項6(a)、7(a)、7(c))即將到期。
歐盟委員會自2020年接到延期申請后,啟動了關于鉛替代品可行性的技術評估。
評估結果顯示,雖然市場上已有部分替代品,但在多數領域,鉛替代品的性能仍不可靠,且預計在未來3年內無法實現全面替代。
企業重要提醒
RoHS豁免條款的更新對電子電氣行業具有重要影響。為確保合規,在此建議相關企業應及時關注歐盟RoHS法規豁免審查的最新動態、相關政策調整及豁免條款的有效期限。
針對可能由兒童接觸的小型設備或部件,務必確保其鉛釋放率達標,以免喪失鉛豁免資格。
對于依賴涂層控制鉛釋放的企業,必須加強涂層質量控制與檢測,確保涂層在有效期內(通常為兩年)持續符合標準。提前規劃生產與供應鏈,以應對潛在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