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英國非食品及非醫藥消費產品化學安全性科學咨詢小組(SAG-CS)針對化妝品中防曬劑4-甲基芐亞基樟腦的使用發布了評估意見(SAG-CS opinion 18)。
評估背景
4-甲基芐亞基樟腦(INCI名:4-Methylbenzylidene camphor,4-MBC,CAS號:38102-62-4/ 36861-47-9)目前已被列入英國化妝品法規(UK Regulation (EC) 1223/2009)附錄VI準用防曬劑清單中,在化妝品中允許添加濃度不超過4%。
2022年5月,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發布了關于防曬劑4-甲基芐亞基樟腦(4-MBC)的評估意見(SCCS/1640/21),認為現有數據不足以評估4-甲基芐亞基樟腦的遺傳毒性,且充分證據表明其可能具有內分泌干擾作用,無法得出安全濃度及結論。同時,沒有科學依據表明,SCCS對4-甲基芐亞基樟腦的安全性結論不適用于紫外線吸收劑和光穩定劑等附加功能的情況。 SAG-CS最新評估結論 盡管英國產品安全與標準辦公室(OPSS)已提出要求,但成員仍未能獲取4-甲基芐亞基樟腦(4-MBC)的完整行業數據。 在行業數據缺失且資料不完整的情況下,有必要參考SCCS等權威機構公布的評估意見得出結論。成員注意到SCCS未能確定4-MBC在化妝品中的安全使用濃度。 成員一致同意4-MBC在體內實驗中表現出明確的內分泌干擾特性。 成員們提及對4-MBC安全性的擔憂,包括缺乏強有力的遺傳毒性和生殖/發育毒性數據,以及對內分泌干擾特性的擔憂。 基于現有證據,成員無法確定該成分在化妝品中的安全使用水平。 鑒于可審查數據有限,結合考慮其遺傳毒性及內分泌干擾的潛在風險,SAG-CS最終認定:無法確認4-甲基芐亞基樟腦在防曬產品及其他化妝品中的使用安全性。 中國及歐盟監管情況 我國《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版)規定,4-甲基芐亞基樟腦為化妝品準用防曬劑,在化妝品中最大使用濃度為4%。 2024年4月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法規 (EU) 2024/996,修訂歐盟化妝品法規 (EC) 1223/2009,禁用4-甲基芐亞基樟腦(4-MBC),自2025年5月1日起,含4-甲基芐亞基樟腦且不符合限制條件的化妝品不得投放歐盟市場,自2026年5月1日起含4-甲基芐亞基樟腦且不符合限制條件的化妝品不得在歐盟市場銷售。 英國脫歐后,其化妝品法規將逐步區別于歐盟法規,建議有意進入歐盟和英國市場的企業及時關注,確保產品在兩套法規體系下合規。